职责: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有关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村(居)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乡(镇)政务公开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乡(镇)、村(居)委会和社区组织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拟定婚姻登记管理、政策、规章及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办理涉外婚姻登记;依法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权益。
电话:8239948 电子邮箱:gzlpsmz_j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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