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我市民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工作职责,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项民政事业不断发展,社会救助更加有效,福利服务更加优质,基层民主更加广泛,优抚安置更加完善,民间组织发展更加有序,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更加规范,民政工作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构建和谐六盘水和实现六盘水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2006年度主要民政业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1、救灾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今年以来,我市各地相继遭受干旱、风雹、洪涝、低温、滑坡、泥石流等多种自然灾害,受灾人口达158.17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8.34万公顷,绝收面积0.72万公顷。灾害造成14人死亡、10人致伤致病。因灾减产粮食6.1万吨,毁坏耕地114公顷,造成867间房屋倒塌,2721间房屋受损,3.7万人饮水困难,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9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2.06亿元。 面对灾情,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抗灾、救灾工作,先后安排救灾救济经费2162万元(其中:省下拨1264万元,市财政安排329万元,县级财政安排569万元),对27.51万灾民实施了救助,切实解决了受灾群众的吃、穿、住、医困难,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全年共发放救济粮600万公斤,救济衣被43714床(件),紧急转移安置灾民2472人,帮助1144户灾民重建和恢复住房4257间,其中,帮助500户地质灾害灾民建房被列入市委、市政府10件实事之一现已基本建成,春节前可全部入住;省民政厅立项、投入100万元的灾民建房示范项目,涉及126户,也已全部入住。此外,利用救灾资金帮助其他受灾群众恢复、重建住房,解决了518户灾民住房问题。接收青岛市捐助衣被95万件已全部发放给困难群众,42万人领取了青岛捐赠的衣被。各级财政切实加大对救灾工作的投入,为救灾工作提供了有效的资金保障,进一步落实了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责的救灾工作体制。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履行主管职责,进一步完善了自然灾害紧急救援机制,严格执行救助工作程序,坚持自然灾害评估制度、救灾款物发放四公开一监制度和灾民临时救助卡制度,救灾工作制度得到较好落实。12月初,集中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共接收社会捐资18余万元,衣物2.9余万件。 2、城市低保工作继续保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共筹措低保金7955万元,月均保障34464户、70569人,累计支出低保金6833万元,月人均救助81元。为了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和依法施保,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市县两级财政按照省政府比例,足额将所需资金纳入预算,并及时拨付,保证了按月足额发放。二是进一步完善分类施保制度,继续对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人口增发保障金,提高了保障水平。三是在按标保障的基础上,为了保障低保户的冬季取暖和过好元旦春节两个节日,市财政分别投入403.5万元和421万元用于低保户“两节”生活补助和燃煤补助。四是各种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教育、卫生、房管、司法、工商、税务、供电、人事、劳动、民政、广电、供水、燃气等方面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城市低保对象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市府办〔2004〕147号)精神,全市城市低保对象共得到了各类收费减免2600万元。五是积极促进低保对象就业,疏通低保出口,六枝特区、钟山区民政部门与劳动部门配合,对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低保对象进行免费培训,推荐就业500余人。六是加大对国家低保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对部分基层单位的违规做法进行了纠正,确保了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七是努力保障低保业务工作经费。各县、区财政按不少于上年低保金发放数的1%,乡级财政按不少于上年低保金发放数的1.5%,将低保业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市共计预算16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3、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和五保供养工作稳步推进。确保农村特困群众和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帮助他们逐步摆脱贫困,步入小康,是广大农民群众总体生活宽裕的基础,也是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2006年,我们始终把解决这一困难群体的生活问题作为民政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一是做好特困群众定期救助工作,确保定期定量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全市农村特困救助对象26213户、48689人,全部按规定的时间领取省政府对每人每年下拨的200元救助金。市财政投入1200万元,用于农村特困户和五保户燃煤补助。二是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全年投入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16.8万元,53482人得到救助工作。其中为52794名特困人口缴纳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对688名大病患者提供了救助。三是深入贯彻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切实保障五保对户对象的合法权益。经过调查核实,全市现有五保对象8507户、10083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0.43%。2006年,我们切实加大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提高全市民政系统贯彻实施《条例》的能力,五保供养基本实现了由农村互助共济向财政保障为主的转变,县、乡财政将五保供养资金全额纳入预算,分散供养的年人均供养金达到625元以上,集中供养的年人均供养金达到1320元以上。围绕2010年敬老院建设达到一乡一院的目标,2006年全市新建了10所乡镇敬老院项目,被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10件实事,目前已大部分建成,新增床位500张。 4、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成效明显。钟山区作为全省19个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县(区)之一和3个试点示范县(区)之一,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救助对象减免基本医疗费用。36个定点医疗机构共为医疗救助对象减免挂号费、床位费、注射费、治疗费、手术费3万余元;二是优惠供应常用药品,辖区内的老百姓大药房、芝林大药房、一树药业每月对每户低保对象提供价值200元的零利润国家医保目录药品购药优惠;三是实施大病治疗,全年共发放医疗救助金44.8万元,124名患大病的特困居民获得重点救助,人均获得救助金3609元。钟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救助工作制度,投入了救助资金,切实加强了对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的领导。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解决了城市贫困群众就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得到社会各个方面的肯定。试点工作积累了城市医疗救助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资金筹措机制经验,为在全市全面建立城市医疗救助提供了借鉴。 5、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依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方针,以规范救助行为,创新救助方式为目标,以强化救助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强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全年共对4166人次实施了救助,依法保障了受救助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切实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开展 以争创双拥模范城(县)为契机,扎实推进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有贯彻和落实,切实保障广大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建立优抚资金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得到具体体现。通过开展重点优抚对象数据采集和录入工作,进一步核准了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数据情况。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提高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标准的规定,切实保证了提高标准后优抚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社会生活水平同步增长。明确了对城镇、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的标准、优待责任、资金筹集等一些重大问题,对全市义务兵家属的实际优待水平大幅度提高,农村和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分别达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上年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水平两个标准。进一步加大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决生活难、医疗难和住房难问题的工作力度,投入解“三难”的资金和物资折款合计22万元,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继续推行政府安排工作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深化安置改革。积极开展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前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 90%以上。兑现发放了所有城镇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全市由政府安排城镇退役士兵就业149人,自谋职业212人,占当年应安置数的94.75%;自谋职业人数占应安置数的55.64%,占实际安置数的58.73%。农村退役士兵就业率已达到98.1%。积极推进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改革,撤销市军干所,成立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主动探索社会化服务新途径,完成第六批军休干部接收任务。按照“优质、快速、保密、安全”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过往部队的饮食饮水供应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努力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六枝特区扩建了揽龙桥烈士陵园,市烈士陵园建设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为创建活动投入了更多的领导精力和人力、财力、物力,双拥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双拥氛围更加浓厚,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局面得到进一步发展¡£ (三)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得到深入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取得新成绩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机遇,着力研究和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致力于建立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新机制,促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各县、区、特区结合实际,进一步理清了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思路。水城县出台了实施细则,建立了考核制度,制定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划。盘县出台了实施意见,细化了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钟山区建立了区级领导干部和区直部门联系基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已形成比较健全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市局和各县区局都为全面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工作做了大量准备。 以创建和谐社区为主题,以提高社区服务水平为核心,以创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和“整脏治乱”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文明社区建设,社区社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继续推进卫生、文化、计生、科技、法律、红十字、警务、教育、救助、家政等项目进社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在市中心城区,建立了市和钟山区部门挂帮社区制度。广泛开展学习型社区创建活动,宣传部门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进社区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各县、区、特区高度重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办公和服务条件得到较大改善。钟山区18个社区服务中心(站)用房已建成14个,全区城市社区服务、办公用房平均面积已达260平方米。六枝特区党委、政府将改扩建社区办公用房列为2006年“10件实事”之一,投入资金148.85万元,新建7个、维修改造8个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水城县投资15万余元新建的小山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投入使用。社区普遍成立了服务组织,仅钟山区就建立了82个便民利民服务网点,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逐步壮大。把环境绿化、美化、亮化列为社区“整脏治乱”的重要内容,已有较好的起步。水城县按照共驻共建的原则,将社区绿化任务分解到社区内各单位进行认真规划,已取得实质性进展。钟山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了常设办公机构,解决了人员编制,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建设工作。各地结合实际,深入开展社区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广大居民对社区工作满意率普遍提高。在工作中,涌现了六枝特区那平路社区、钟山区广场社区等一批先进典型社区,为广大社区提高自身建设和服务水平树立了榜样。拟制《六盘水市社区服务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四)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向前发展 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体工程基本完成,盘县社会福利院已投入使用,水城县福利院选址确定,钟山区儿童福利院已开工建设。预计到2007年底,全市社会福利机构资产接近3000万元,将有力地促进全市社会福利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切实加强对“星光老年之家”的管理,各县、区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星光老年之家设施得到充分利用,促进了城市老龄事业的发展。现有福利机构一手抓规范化管理,一手抓服务创新,积极开展有偿服务,拓展了服务面,资源得到更加充分的利用,福利机构供养的老、幼、残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完成“微笑列车”唇腭裂矫治手术90例,使累计手术数上升到了790例。完成“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27例。向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上报42名孤残儿童档案,已有10人被选定并得到了资助。依法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的指导和管理,全市33家福利企业共安置837名残疾人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福利企业经营情况的调查研究,为进一步完善福利企业政策提供了依据。 电脑福利彩票销售6565万元,为省下达年度任务数的145 %,筹集社会福利基金2298万元。使用彩票公益金支持了一批福利机构建设,资助了一批特困学生解决读书难问题。争取市委、市政府同意,建立了市慈善总会。经市编委批准,在市民政局建立了慈善总会办公室,解决了慈善总会常设办公机构问题。市政府同意从财政渠道投入200万元资金作为永久性慈善基金,近期内可望到位。这些工作,为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五)做好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着力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切实加强民间组织管理。民间组织工作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全市民间组织继续保持了健康、有序的发展势头。农村经济协会发展迅速,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作用明显,社区民间组织蓬勃发展。目前,全市登记民间组织321个,已初步形成门类齐全、层次有别、覆盖广泛、作用明显的民间组织体系。开展全市民间组织活动情况执法大检查,对2005年度对全市民间组织年检情况进行公告:2005年度新登记的民间组织10家,年检合格的177家,未参加年检的2家。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148家,同比增长11.28%。 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在城市及周边区域,继续大力推进火葬,提高火化率。全年共火化尸体1700具,火化率达到 8.7%,全市公墓安葬骨灰330穴。在农村条件成熟的地区推进火葬,不具备条件的,重点在改革土葬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公墓管理和经营活动,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监管,提高丧葬服务质量;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殡仪馆搬迁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建设8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示范建设工作取有新进展。 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收养法》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依法做好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收养登记档案。全市办理收养登记65件,共接收安置公安机关移交弃婴孤儿40名,进一步规范了弃婴、弃儿的接收管理工作。稳步开展涉外收养工作,送养工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努力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做到依法登记、热情服务,积极建设文明窗口,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程度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全市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9776对,离婚登记879对,补办结婚登记22对,补领结婚登记2对,办理涉港(澳)结婚登记5对,全市婚姻登记合格率100%。 积极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到2006年底,全市投入资金24.746万元,完成26个建镇的地名标志设置,占全市建制镇的86%。在133条路街巷设置了315块地名标牌,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的70%的设标任务。建立地名数据库,立卷归档102卷。成立六盘水市地名公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为全面启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切实加强界线管理,继续开展行政区划调整调研工作。市县两级均成立了县级界线联合检查组,按上级要求完成了县界联合检查任务,及时处理了一起边界界线纠纷,化解了矛盾,消除了隐患。继续开展行政区划调整调研,为未来行政区划调整提供了依据。 (六)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贯彻《省纪委2006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安排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细则》、《工作要点》、《责任分解表》,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把信访、公共服务窗口、政务公开、财务公开、行政职能监察、行政处罚等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工作范畴,与民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把学习贯彻党章与反腐倡廉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天职》、《居安思危》等警示教育片。强化源头治理手段,由局纪检组牵头,相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深入各县区及部分乡(镇)村的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截留、挪用、贪污等违法违纪现象。 (七)认真做好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其他工作,使民政业务工作与其他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一是加强涉及本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管理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局长与科室、科室与个人签定禁毒、计生工作责任状,各项安全措施和计划生育政策全面落实。二是按照《市民政局2006年信访工作安排意见》,认真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按照政策给予答复和帮助解决,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对来信上访和上级转交承办的信访件做到件件登记和件件办理。2006年,总共收到来信来访85件,信访办结率100%。建立了领导探访制度,信访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局党组高度重视优抚对象、城镇退役士兵、困难群众反映的问题,局党组成员多次深入基层,与来信来访人员见面调研,对提出的问题作了及时处理,保证了民政稳定机制作用的发挥。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主动进行政务公开,加大了工作透明度。四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办法》,依法开展行政审批,防止取消项目反弹。在市公共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五是加强民政宣传和民政信息报送工作,民政干部职工积极撰写新闻稿、理论文章在各种报刊杂志上发表,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理论研讨会,加大了民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六是派出党建扶贫工作组到水城县青林乡进行党建扶贫,帮助该乡二寨村、龙发村群众解决了大量生产生活上的困难,推进了增产增收和脱贫致富步伐。对村党支部的自身建设给予以帮助和支持。 二、主要做法及经验 回顾一年工作的实践,有不少经验值得总结,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做好新时期的民政工作,要坚持四个“必须”: 第一、做好新时期的民政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发展大局。围绕全党和国家的大局,服从、服务大局,这是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要求。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中确定方位,找准位置、发挥作用,是做好民政工作的关键所在。这要求每一个从事民政工作的人,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懂大局,清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清楚面临的形势任务,善于在全局工作中,研究规划民政工作,在履行职责中做好民政工作。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在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中,特别是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中,为党委政府当参谋助手,谋思路,出政策、提建议、做工作,使民政工作在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中,提高地位,扩大了影响,发挥了作用。 第二、做好新时期的民政工作,必须贯彻落实“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宗旨。温家宝总理说,“当人民群众遇到困难时,想到的第一个部门就是民政部门,要找的第一个干部就是民政干部。做好民政工作,最重要的是要对群众有深厚的爱、有真挚的感情,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改善民生。‘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人民群众的事情涉及他们的切身利益,再小也是大事”。民政工作“以人为本”,既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根本要求,也是由民政工作社会服务性质所决定的。“为民解困”是我们工作的目的和最终落脚点,民政工作虽然项目很多,但其基本主线是“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其核心是“为民”。这就要求我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乐”,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老有所养,贫有所济,灾有所救,残有所助,民有所乐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三、做好新时期的民政工作,必须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联动工作机制。要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六盘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民政工作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清醒地意识到做好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把做好民政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纳入党政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民政工作的汇报,分管领导全力以赴抓民政工作,解决了民政工作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为民政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扫清障碍。民政部门主动与财政、组织人事编制、劳动保障、工会、审计等各有关部门紧密协调沟通,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主动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民政工作,为民政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实践证明,没有政府主导,民政工作寸步难行;没有部门配合,民政步履艰难;没有社会参与,民政工作缺乏活力。 第四、做好新时期的民政工作,必须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和能力提升。民政工作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必须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只有心中装着群众,深入基层,为群众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像周国知、谭竹青同志那样,成为人民群众感情上的贴心人、呼声上的代言人、权益上的维护人,民政工作才能真正改选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职责。同时,能力建设是民政工作的基础,只有不断提高民政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综合协调能力,才能保证民政事业持续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市民政工作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政事业的发展。一是一些长期积累下来的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问题使业务工作受到制约。二是民政工作任务越来越重,但工作条件越来越差的矛盾日益突出,争取上级重视,协调左右支持、努力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的任务十分紧迫。三是基层工作力量薄弱,与业务工作需要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四、2007年工作的初步打算 2007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着眼于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确保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援,确保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确保优抚安置政策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城乡社区建设和村(居)民自治得到扎实推进,确保民政职责范围内各项社会事务行政管理能够依法进行,着力完善工作体制,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民政工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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