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方志江
(2007年9月1日)
同志们:
刚才,何皋局长就全市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前一阶段工作做了介绍,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一会,杨明达副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如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搞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村级组织是党和国家政权在农村和城市的基础,也是党执政能力的基础。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完善村民自治,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中央和省委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了重要指示,市委市政府对此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年初市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市发(2007) 1号〕,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尤其是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有力地推进了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城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有效地促进了城乡基层各项工作的开展,为确保全市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以来,全市村(居)委会和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指示精神,团结引导人民群众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广大基层干部与人民群众共同奋斗,在发展经济、致富群众、深化改革、维护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还存在部分村级班子不够协调,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不强,村干部、党员素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适应,村级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等问题。进行村(居)委会换届,是优化村(居)委会结构,选好配强班子,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和极好机遇。通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配强班子、选好干部,整顿转化后进村(居)级班子,增强村(居)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选出让人民群众满意、党委政府放心的村(居)两委班子,巩固党在城乡基层的执政基础。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我市基层民主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关系全市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搞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着眼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大局,把今年的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市委一号文件的实际行动,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和村民自治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14号)明确要求,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选举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选举中要把握正确的方向,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村民正确行使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选举后主动支持、保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中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这是由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关键所在和重要保证,是党的领导地位和党管农村工作重大原则的具体体现。对此,党章和法律都有明确规定。城乡基层党组织要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加强领导,在村(居)民自治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一是增强民主与法制观念。农村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农村党支部成员要充分认识实行村民自治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推进农村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村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和落实村民自治相关规定,引导促进村民自治工作的落实。在民主选举活动中,要尊重和保障村民的推选权、选举权、提名权、投票权和罢免权;在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和管理中,要落实村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将党的政策交给群众,重大事情告知村民;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情必须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群众民主决策;日常村务管理要让村民参与;村务的运作过程要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党的基层组织(包括乡镇党委)要切实加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不出问题。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依法办事。县区组织部门要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对在选举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民主原则,群众满意的,要予以肯定;对违规操作,侵害人民群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要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较坏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村党支部的职责主要是抓好“三导一督”,“三导”即政治上的领导、工作上的指导、思想上的引导。一督即对村委会的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政治上的领导,就是在政治上支持村委会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工作,保证村民自治的正确方向;工作上的指导,就是在工作上支持村委会和村民依法开展自治,经常过问村委会的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四个民主”的落实;思想上的引导,就是经常组织村委会成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思想上的问题;对村委会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就是对村委会依法治村过程的监察和督促,如在民主管理上是否坚持村务公开制度,在民主决策上是否坚持开好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
三是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不断改进党支部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特别是在思想观念上实现两个转变:即由过去包揽一切向抓大事、抓重点、指导各类组织发挥职能作用转变;由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管理方式向建立健全制度和强化教育、示范、引导、服务转变。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做到四点:一是坚持领导不包办。不包办代替村委会的具体职权,更不能对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直接作出决定并付诸实施。二是把握方向不旁观。要按照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对违反政策和法律的事绝不能放任自流和不问不管。三是保障自治不违法。村党支部应会同村委会,把村中重大事项交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把党组织的意见上升为村民意志,保证决策的顺利实施。四是支持工作不拆台。党支部要支持村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并号召党员带头执行。
三、加大力度,积极推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工作
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不断推进,党中央对农村基层组织尤其是村级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推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支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是适应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是大力推进“三创三强”活动的具体实践,有利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有利于理顺农村“两委”关系,促进和谐农村建设,保证农村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有利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村民自治的质量和水平。
为了稳步推进这项工作,水城县今年计划把“一肩挑”扩大至每一个乡镇,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63个村实行“一肩挑”,进一步扩大了基层民主,增强了农村两套班子的合力和战斗力,达到了精干高效的目的,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次换届选举,各地要积极推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工作,在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时,村党支部还未进行换届的,要尽量将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一并安排,同时进行,分步实施,先选村委会班子,后选村党支部班子,并在村党支部委员与村委会成员之间推行交叉任职,确保选举出来的村级党组织既符合党章规定,又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一是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交叉。鼓励和支持具备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条件的人选,选为村委会主任。在选举工作中,要积极认真地做好引导工作,使群众公认的党员当选为村委会主任,为推选党支部书记创造条件。二是“两委”成员交叉。村委会中的党员,可根据素质、民意和职数情况,提名为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并通过党内选举,担任村党组织成员。三是村组干部交叉。村“两委”班子成员除书记、主任外,其余干部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民小组长;通过法定程序使党员当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四是联组交叉。村干部可以跨组任组长或一个人任两个小组组长,做到最大限度的交叉任职,充分整合资源,优化结构,提高效率。此前已经进行了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村,要鼓励村党组织书记和成员依法积极参加村委会主任和成员的选举工作,通过法定程序实现“交叉任职”。
“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工作是对农村基层领导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统筹兼顾,切实抓紧抓好。一方面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引导党员群众正确领会上级有关精神,正确认识推行“一肩挑”和交叉任职的好处,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另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在充分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稳步开展这项工作,不搞 “一刀切”,不能简单规定推行这项工作的比例和时间,确保“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同志们,全市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做好这项工作责任重大。希望大家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换届选举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坚实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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