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特区、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丰富民政系统职工业余文化精神生活,经研究,定于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举办首届六盘水市民政职工书画摄影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民政职工书画摄影展是充分展示我市民政系统工作成果和民政职工精神风貌的重要活动,借此机会将我们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收集,使这次活动与民政业务工作相结合,真正做到“两不误,双促进”。因而,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发动本单位本部门书画摄影爱好者积极参加,积极投稿,并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作品汇总、甄选和推荐工作。
二、参展要求
1、书法(篆刻)作品。书法作品以汉字毛笔书法和硬笔书法均可,书体不限,毛笔书法作品以不超过四尺宽为宜,硬笔书法作品用A4纸红底方格或竖格。篆书、草书请附释文;篆刻四方至八方,附释文,要拓边款。欢迎围绕民政事业发展自作诗词、格言警句。
2、美术作品。形式不限。国画以不超过四尺宽为宜;油画以不超过一米五为宜。水粉、水彩、版画均以不超过一米为宜。内容以展示祖国美好河山和民政事业辉煌成就为主。
3、摄影作品。黑白、彩色照片不限。各单位、各部门先将五寸照片或拷盘交评委会初选,入选后的作品由评委会统一制作。摄影作品分五类:一是民政工作类,要求各县区民政局提供照片不得少于100张;二是民政人生活情趣类;三是民族风情类;四是风景类;五是艺术照片类。
4、请将作品类别、标题、作者姓名、单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注在作品背面。作品由各单位进行初步筛选的基础上,集中收送。
5、各单位要将摄影作品和汇总表制作成电子文档,压缩打包后通过网络或刻盘报送六盘水市民政局。电子邮箱:lpsmzxx@126.com。
三、活动奖项及相关事项
1、活动将组成评委会,评选出优秀作品参展。同时对书画摄影作品各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发给证书和适当奖励。同时,还将根据作品获奖入选情况,评选组织奖。
2、对获奖和入选作品,六盘水市民政局享有宣传性非商业用途的使用权(如进行复制、编辑制作画册、VCD光盘和推荐在报刊、杂志、网上发表以及办展览等),不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中的肖像权、名誉权、署名权等权法责任由署名人自负。
3、本次展览主要是培养、锻炼民政系统职工业余书画摄影队伍,参展对象为全市民政系统职工。
4、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截稿日期:即日起开始征稿,截稿日期为12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评委会初选时间为12月16日—30日。
3、展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作品寄送地址:六盘水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邮编:553001,联系人:黄南平,电话:0858-8229646,传真:0858-8229646。
附件:作品汇总表。
主题词:民政 宣传 通知
六盘水市民政局办公室 2007年9月27日
共印30份
附件:
作 品 汇 总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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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作品题目 |
作品
类型 |
作者
姓名 |
选送
单位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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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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