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民发〔2016〕35号 市民政局关于规范地名标志设置 更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04 11:16   字体:[]

六盘水民发201635

民政局关于规范地名标志设置

更新的通知


各县(特区、区)民政局,钟山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按照市委要求,根据《地名标志》(国家标准GB1733-2008)相关规定,为规范全市地名标志设置,特制定如下地名标志设置准标,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地名标设置和更新工作

一、乡(镇)村标志牌参考标准

蓝底白字,乡(镇)标志牌规格为200厘米×90厘米,村标志牌规格为150厘米×70厘米,上部五分之一区域的左侧标示上级政区名称,中部五分之三区域用于标示乡镇或村汉字名称,下部五分之一区域用于标示相应的乡(镇)村汉语拼音与英语缩写混合的名称,即专名使用拼音,通名使用英语简写,如“乌蒙镇”名称翻译为“WUMENG Town。乡(镇)标志牌杆高为300厘米以上、村标志牌杆高为200厘米以上,地下杆深60厘米以上。乡(镇)、村地名标志应设置在进口方向的村道、乡道、县道、省道、国道路口右侧路肩上,确保醒目、方便、指向明确。

二、街(路、巷)标志牌参考标准

街(路、巷)等地名标志在其起止点、交叉处边缘和丁字口设置。

1.版面标准:街(路、巷)标志牌上部五分之三区域用于标示汉字名称,下部五分之二区域用于标示相应的道路汉语拼音与英语缩写混合的名称,即专名使用拼音,通名使用英语简写,如“人民路”道路名称翻译为“RENMIN Rd”。

2.街(路、巷)牌式样一般为丁字型,有条件的也可使用灯箱型,版面正反两面标示汉字名称、汉语拼音与英语缩写混合的名称、两端标示道路方向。

3.街(路、巷)牌规格:版面规格为长150厘米×宽40厘米,地面杆高200厘米以上,地下杆深60厘米以上。

4.街(路、巷)牌材质:一般使用不锈钢材料。

5.街(路、巷)牌颜色:南北方向的绿底白字;东西方向的蓝底白字。

地名标志版面内容、布局、颜色、尺寸规格等,严格按照《地名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制作。

三、完成更新地名标志时限

201612月底前全面完成地名标志更新工作。





                             2016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