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 2022-03-23 15:21   字体:[]

2021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民政职能职责,对照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民政局始终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民政系统学法用法普法的首要任务,定期研究部署政策法规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政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理论学习与其他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亲自抓、亲自管,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政策法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一岗双责”,坚持带头学习法规、宣传法规、执行法规。局政策法规科充分发挥统筹作用,组织开展政策法规、法治建设工作的学习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学习,督促党支部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持续加强党员干部政策法规日常教育。

(二)强谋划,对标考核指标明责任。认真研学《贵州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六盘水市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进一步明晰职责、压实责任。按照法治六盘水建设指标要求,按季度完成相关工作并报送情况报告、印证资料。根据《六盘水市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落实方案>责任分解方案》《中共六盘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六盘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容,对涉及民政部门的相关工作进行了责任分解,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

(三)强执行,突出重点任务抓落实。一是加强法治保障服务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加强对登记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服务成效。认真梳理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国家和省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将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布。认真开展重复审批、不必要审批、变相许可等清理整治工作,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召开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安排部署六盘水市各行业协会商会自查工作。清理整治中发现问题均已全部督促整改。在公平竞争方面,及时制定了《六盘水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由各文件起草科室严格进行自我审查,报政策法规科复核,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今年来,按照市公平竞争联席办《关于开展 2020 年度存量文件清理和报送2021 年上半年增量文件审查工作情况的函》,市民政局积极开展清理工作,清理出2010年不再执行1件,2015年继续执行1件。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贵州省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审查管理规定》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公布、登记备案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2021年,我局修订《六盘水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已完成合法性审查,拟于近期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三是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贵州省民政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和《六盘水市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要求,认真梳理总结,编制《六盘水市民政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在局门户网站公布,明确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变更登记(住所变更)所需提供的“场所使用权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2021年,市民政局共办理6件告知承诺制事项。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强化执法人员的管理力度和设备保障力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均符合执法要求,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截至目前,已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3台。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理念创新上还有差距。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创新上,思考不深、办法不多。

(二)主动意识上还有差距。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动意识不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没有单独设置政策法规科。因为单位人事岗位职责调整,又缺乏专业、系统的培训,导致工作力量分散,对法治政府建设及政策法规工作研究不深入、工作举措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继续贯彻落实《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入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照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的后评估制度,全面提升决策效果。

(二)推进干部教育培养,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拓宽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渠道,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围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举办专题讲座或培训班,认真组织公职人员参加统一学法用法考试。推进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方式方法创新,通过执法监督检查、案例讨论、工作研讨等形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自觉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

(三)加强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教育,持续提升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持续完善执法业务和流程,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工作指标要求,全面推行民政领域依法行政,促进民政执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四)夯实“八五”普法开局工作,提升民政普法宣传实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围绕《民法典》等相关内容,突出民政重点业务领域,贴近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微博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加强新出台涉及民政业务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宣传解读力度,将立法施法过程与宣传普法过程相融合。围绕中心工作和重要节点,广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铸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