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之年,做好全市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国发〔2022〕2号文件、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自觉运用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民政工作全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按照“3331”的工作思路,即提升人民群众“三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落实政治“三力”(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实行“三化”(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动工作,推动“一个城市”建设(推动把六盘水建设成为一个康养城市),在谱写幸福六盘水精彩篇章中彰显民政使命担当。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及中央1号文件、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民政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
(一)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切实把握精髓和实质、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六盘水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责任领导:邹兴跃;责任科室〈单位〉:人事教育科)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浓厚氛围,以全会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定走好新时代民政赶考之路。(责任领导:邹兴跃;责任科室〈单位〉:人事教育科)
(三)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学习贯彻。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安排,迅速兴起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宣传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和决策部署上来,教育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握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全力推动会议精神入脑入心、落实落地。(责任领导:邹兴跃;责任科室〈单位〉:人事教育科)
(四)深化中央1号文件、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落地落实。第一时间在民政系统掀起理论大学习、政策大宣讲、思想大解放活动,全力学懂弄通做实文件精神。认真对照中央1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及市委有关文件要求,扎实抓好2022年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点工作。认真对照国发〔2022〕2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民政实际,全力找到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慈善社工等各项工作的结合点,制定出台全市民政系统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的实施方案。积极对接争取支持,争取上级民政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和试点等各方面给予我市倾斜支持,确保到2035年,推动六盘水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优化,促进各项工作与全国、全省一道同步实现基本现代化。(责任领导:邹兴跃、韦斌、蒯鹏、普松;责任科室〈单位〉: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人事教育科、市社会救助局)
(五)坚定不移做好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着力培育和弘扬“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新时代贵州精神,大力弘扬“三线”精神和“三变”精神,充分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作用,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为奋力续写新时代六盘水民政改革发展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责任领导:邹兴跃;责任科室〈单位〉:人事教育科)
二、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六)加快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县级制定出台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市级修订完善《六盘水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六盘水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探索开展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健全并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定期访视机制,深入推进“救急难”工作。完善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有序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落实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要求,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责任领导:普松;责任科室〈单位〉:社会救助科、市社会救助局)
(七)持续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认真落实国家、省和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系列文件要求,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全面落实《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和《六盘水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六盘水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持续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扎实开展低保年度核查,常态化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行动。进一步健全与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全面落实“单人户”施保、特殊刚性支出核算抵扣、分类施保、低保渐退等过渡期低保倾斜政策,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健全完善“一门受理,协调办理”机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对象类型和困难程度,及时有针对性地落实专项社会救助。全面运用贵州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强化主动发现救助,根据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及时给予基本生活救助或急难社会救助。全面实施民政领域乡村振兴“十大行动”,全力助推乡村振兴。(责任领导:普松;责任科室〈单位〉:社会救助科、市社会救助局)
(八)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工作。持续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做好国家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建设。(责任领导:普松;责任科室〈单位〉:社会救助科、社会救助科、市社会救助局)
三、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九)打造标准化养老服务设施。继续按“农村一小时养老圈”,“城市两个15分钟养老圈”思路打造养老服务圈。改造提升一批城乡中心敬老院、城市社区嵌入式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站。支持水城区建设老年养护楼。按省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2013年以来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落实情况大排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落实机制。(责任领导:韦斌;责任科室〈单位〉:养老服务科)
(十)加大市场主体培育。认真落实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推动备案协同、疫情防控、消防、食品、日常运营、非法集资防范、资金监管、突发事件应对、失信联合惩戒、权益保护等综合监管机制落地落实,促进养老服务健康规范发展。大力发展公建民营,支持专业团队“拎包入住”,促进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加大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政策惠及符合条件的广大养老机构。全力推动全市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有序进行,着力解决敬老院消防手续的历史遗留问题。支持成立养老服务产学联盟,搭建养老服务学校、机构、企业合作平台。运用贵州省智慧养老平台,实现养老服务网上供给、网上购买、网上监管一体推进。深入推进医养结合,解决一批医养结合痛点堵点问题,完善形成一批医养结合有效机制,打造一批医养结合典型案例。(责任领导:韦斌;责任科室:养老服务科)
(十一)探索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适当拓展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形成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验。根据省民政厅部署,适时开展老年人能力和需求评估,实时掌握老年人能力状况和服务需求。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制定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指南,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规范化、程序化,明确基本养老服务的具体内容、范围和标准,构建各归其位、责任共担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健全完善农村老年人信息管理和定期巡访制度,开展农村老年人信息管理和定期巡访工作,重点关爱子女长期不在身边的高龄、失能(失智)、独居、留守老年人。完成省对市高质量考核涉及养老服务及保障工作。牵头完成省对市、市对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实施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标准化养老机构运营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4项养老服务及保障高质量指标考核。配合人资社保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水平”指标考核。(责任领导:韦斌;责任科室〈单位〉:养老服务科)
(十二)大力抓好康养产业招商引资。完善充实康养产业项目库,深入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重庆等地开展招商引资,引进一批养老服务龙头服务业和制造业落户六盘水,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亿元、招商引资规模8亿元目标,引进康养产业项目不少于2个。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林业、体育、教育、养生、健康、餐饮、家政、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游健康养老、森林康养、体育康养、温泉康养、中医康养等新型消费领域,打造一批健康养老基地。(责任领导:韦斌;责任科室〈单位〉:养老服务科)
四、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三)加强儿童福利工作。适度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深化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打造未成年人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服务一体化平台。抓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全面系统核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留守未成年人等服务对象基础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六盘水市儿童福利院新院的搬迁运营工作,转型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含六枝特区儿童福利院、盘州市儿童福利院、水城区儿童福利院、钟山区儿童福利院)完成创新转型占比不低于25%。新建20个村(居)“儿童之家”,打造5个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的示范“儿童之家”。加强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机构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进儿童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配合省完成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安全管理和特殊未成年人风险评估两项地方性标准立项工作。(责任领导:普松;责任科室〈单位〉:社会事务科)
(十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及《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总体方案》要求,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能力建设,确保未成年人保护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问题及其苗头能够及时发现和稳妥处置。研究制定责任清单,压实各地各部门六大保护职责任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引导和经验推广,探索开展课题研究。加强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居)民委员会阵地建设,提高基层未成年人保护能力。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系统的使用,运用好未成年人保护监测、发现、报告、预警、处置一体化平台。(责任领导:普松;责任科室〈单位〉:社会事务科)
(十五)规范未成年人收养工作。提升收养登记机关依法履职能力。落实收养评估制度,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健全完善收养档案,规范收养评估工作。(责任领导:普松;责任科室〈单位〉:社会事务科)
五、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十六)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配合市委组织部抓好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及后续工作,指导各地及时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做好村(居)民委员会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调整工作,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建设,会同市卫生健康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等组织,切实发挥各下属委员会积极作用。组织修订完善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工作,严防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受到黑恶势力操控。审慎开展村民委员会调整。组织参加省级基层治理示范培训,指导各地加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培训。(责任领导:蒯鹏;责任科室〈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十七)完善村(居)民自治机制。以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为抓手,指导水城区蟠龙镇发贡村进一步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增强村级议事协商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进一步规范村级议事协商组织方式、平台载体和实践路径,组织各市(特区、区)打造10个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适时开展评估验收。按照省民政厅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优秀村规民约、优秀村民评选工作,引导各地持续提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合规性和执行力。指导各地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红黑榜推广。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厚葬薄养、低俗婚闹、早婚早育等陈规陋习,持续推进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责任领导:蒯鹏;责任科室〈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十八)优化村(社区)服务体系。待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出台后,组织编制全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强化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为重点,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社区)下沉,补齐城乡社区服务短板,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持续深化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指导钟山区新成立的6个安置社区完善自治机制建设和开展“两个社区”创建。配合乡村振兴局完成省对市、市对县乡村振兴实绩评价指数“乡镇(街道)治理能力和村(社区)示范创建占比”高质量指标考核。(责任领导:蒯鹏;责任科室〈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十九)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省级调整优化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实绩评价指数”具体考核指标内容,指导各地以落实考核指标内容为着力点,推进乡镇(街道)治理能力建设。全面推广使用集约化社区治理服务系统,搭建社区居民需求与社区工作者服务的交流互动平台,提升基层治理信息化水平。配合市委政法委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责任领导:蒯鹏;责任科室〈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二十)扎实开展“百千万”为民便民安民城乡社区示范创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建设重要指示,把城乡社区建设作为基层治理和民政工作的载体和阵地,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百千万”为民便民安民社区示范创建推动城乡社区治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导各地开展模范社区、优秀社区、合格社区示范创建活动,整合资源,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 “两委”建设、村级阵地建设,为民安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队伍建设,服务效能建设等,完成年度示范创建目标任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最放心、最暖心、最安心的港湾。(责任领导:蒯鹏;责任科室〈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二十一)强化各项工作统筹衔接。会同相关部门抓好《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抓好《六盘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文明在行动·满意在凉都、乡村治理、市域社会治理、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绿色社区创建等重要工作贯彻落实。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做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社区矫正、扫黄打非、禁毒等相关专项工作。完成省对市涉及乡镇(街道)治理能力和村(社区)示范创建占比指标高质量目标考核工作。(责任领导:蒯鹏;责任科室〈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二)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社会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在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工作中同步指导、督促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对社会组织党建入章工作进行全面查漏整改,进一步提高党建入章比例。结合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信息核验,实时采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信息。(责任领导:蒯鹏;责任科室〈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
(二十三)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依法做好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强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完善社会组织拟任负责人任前审查,开展社会组织发起人谈话、法人代表人任前谈话,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负责人责任。规范社会组织理事会设置,按照“一届一备、变更必备”的原则严格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在登记、变更和年检环节同步检查理事会设置。指导县级民政部门规范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责任领导:蒯鹏;责任科室〈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
(二十四)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效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开展年度检查、随机抽查、等级评估、行政约谈、抽查审计、专项审计、督促整改等工作。强化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和应用,着力汇集基础信息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申报、年检年报、信息查询和公开系统,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动态记录、诚信公示、信用承诺、失信惩戒,全面推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畅通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普法宣传,加大执法力度,常态化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及社会组织非法活动。继续开展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工作。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和举办论坛研讨会管理,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责任领导:蒯鹏;责任科室〈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
(二十五)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配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发挥技术、管理、人才、信息等方面优势,在团体标准制定推广、品牌建设、行业自律、招商引资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根据《贵州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 年)》精神,规范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乡镇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备案工作,推动全市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统筹城市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责任领导:蒯鹏;责任科室〈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
七、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二十六)规范行政区划设置管理。加强行政区划研究,严格行政区划调整审核把关,提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编制和申报工作质量。强化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和评估监督,抓好调整方案和配套措施落实,确保实现预期成效。严肃行政区划工作纪律,及时妥善处置舆情信息,坚决避免和纠正随意将具体行政区划调整意向写入地方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自行提出行政区划调整口号、对外公开行政区划工作信息的现象。(责任领导:蒯鹏;责任科室〈单位〉:区划地名科)
(二十七)优化地名管理服务。开展《地名管理条例》修订颁布后的宣传贯彻工作,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从源头上遏制使用不规范地名、乱改老地名的现象。完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工作任务。积极有序推进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持续推进地名成果转化应用,配合完成国家、省标准地名词典地名志编纂工作,做好《六盘水市地名词典》编纂出版工作。配合省民政厅推广使用贵州省区划地名信息系统,实现区划地名信息更新常态化。(责任领导:蒯鹏;责任科室〈单位〉:区划地名科)
(二十八)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加强界桩及界线标志物管理维护。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按照《平安示范边界标准》,继续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创建。防范化解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纠纷隐患,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责任领导:蒯鹏;责任科室〈单位〉:区划地名科)
八、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二十九)统筹抓好社会事务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切实督促指导好全市殡葬服务企业、救助管理机构、婚姻登记点、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抓好问题整改,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筑牢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力保障民政特殊困难群体和自身的生命安全。(责任领导:普松;责任科室〈单位〉:社会事务科)
(三十)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进一步发挥好六盘水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流浪乞讨人员街头主动救助、发现报告、快速反应机制。持续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行动,切实做好“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健全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特邀监督员”制度,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强化跟踪回访,强化动态管理,细化帮扶措施,有效减少重复外出流浪乞讨现象。(责任领导:普松;责任科室〈单位〉:社会事务科)
(三十一)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不断深化殡葬领域治理,全面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着力补齐殡葬改革发展短板。加快建设一批殡葬基础设施。结合“十四五”期间的殡葬改革工作任务,从2022年起,认真谋划,积极争取,新建一批农村公益性公墓、集中治丧点等殡葬基础设施,确保在2024年前完善六盘水市殡葬基础设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动丧葬习俗改革,推行集中治丧,提倡文明、节俭、环保办丧事,摒弃重殓厚葬,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操大办,严禁生产、经营、使用丧葬迷信用品和从事封建迷信活动。(责任领导:普松;责任科室〈单位〉:社会事务科)
(三十二)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加大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宣传力度,推进数字化转型、对下一步实现“全国通办”先行先试。加快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进程,加大电子档案及电子证照应用力度,研究完善婚姻登记现场办理情况及档案资料留存保管制度,为婚姻登记机关随时调档、取证提供保障。推动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有效开展辅导服务。持续推进婚俗改革,有效治理大操大办、“低俗婚闹”等不文明行为,推动移风易俗。(责任领导:普松;责任科室〈单位〉:社会事务科)
(三十三)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补贴标准,持续做好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强化数据比对,提高补贴发放准确率。(责任领导:普松;责任科室〈单位〉:社会事务科)
九、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
(三十四)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按照省民政厅安排部署,做好首届“贵州慈善奖”、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推荐工作。积极参加第七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暨“贵州省第九届慈善项目推介会”活动,推广优秀慈善项目。积极培育发展慈善组织,畅通社会捐赠渠道。规范发展慈善行业组织,加强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慈善项目的监督管理。推进六盘水—中山市慈善组织协作,链接社会资源,助力乡村振兴。(责任领导:韦斌;责任科室〈单位〉:养老服务科)
(三十五)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建设,按照省民政厅安排部署,推进社会工作标准化建设,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深化“五社联动”实践,实施上级民政部门支持项目和“社工黔行”服务项目。积极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宣传动员工作,继续推动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和待遇落实。加大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积极引导社会工作人才参与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责任领导:韦斌;责任科室〈单位〉:养老服务科)
(三十六)完善志愿服务体系。依法履行志愿服务行政管理职能,持续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学习宣传贯彻《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加快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依托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儿童之家、青年之家、养老服务机构等各类服务设施建设志愿服务站。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识别。实施《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进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和服务。(责任领导:韦斌;责任科室〈单位〉:养老服务科)
(三十七)促进福利彩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福利彩票销售场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拓展社会化销售渠道,稳步扩大“快乐8”游戏试点网点。探索多元化销售模式,培育即开票成为新的增长点。加大营销宣传创新力度,深挖市场潜力。推进责任彩票建设,强化福彩风险防控,提升公益品牌形象。(责任领导:韦斌;责任科室〈单位〉:养老服务科)
十、统筹推进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十八)加快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民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拓宽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渠道,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举办专题讲座或培训班,积极引导公职人员参加统一学法用法考试,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配合开展民政领域立法调研工作。加强执法监督,全面实施民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开展年度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使民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持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全市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推行民政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加大普法力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积极为公职律师尽责履职创造工作条件。加强标准工作,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提高民政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责任领导:邹兴跃;责任科室〈单位〉:人事教育科)
(三十九)加快民政信息化和网络安全保障建设。做好低保、养老、婚姻、社区等业务系统的建设完善、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大力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云上贵州多彩宝以及自有系统的打通整合,以社区信息化系统为基础,构建民政信息化体系。配合省民政厅开展“金民工程”数据回流工作,实现贵州民政数据大集中,促使信息系统形成合力,有效提高全市民政系统工作效率,提升监管水平和服务质量。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强化系统管理、数据保护,推进信创应用、软件正版化工作,确保网络安全。(责任领导:邹兴跃、韦斌、蒯鹏、普松;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救助科、市社会救助局)
(四十)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待上级民政部门出台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的指导意见后,结合我市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统筹用好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债券等资源,加强基层服务设施建设。深入总结、大力推广各地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典型经验做法,探索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有效途径。(责任领导:邹兴跃、韦斌、蒯鹏;责任科室〈单位〉:规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四十一)持续加强基层民政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公文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宣传教育、档案管理等工作。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加强跟踪督查问效。以重点时期信访维稳工作为主线,做好民政领域信访工作,重点加强制度建设,推进重复信访治理,加大民政工作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健全舆情和分析研判机制。加强民政资金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修订完善绩效管理配套制度,实施预算绩效“闭环”管理,推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十四五”规划监测评估。(责任领导:邹兴跃、韦斌;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
(四十二)持之以恒抓好民政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压实各级防控责任,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强化物资储备,定期研究调度防控工作。指导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从严落实防控措施,稳妥推进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指导做好社区疫情防控,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抓好民政领域风险防控,完善民政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抓好民政服务机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项清单”的动态完善。细化民政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分层分类形成安全责任清单,深入开展加强民政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基本建设专项行动。(责任领导:邹兴跃、韦斌、蒯鹏、普松;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市社会救助局)
十一、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四十三)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六盘水市民政事业发展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把握民政机关政治属性,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责任领导:邹兴跃;责任科室〈单位〉:人事教育科)
(四十四)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努力建设模范政治机关,组织引导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认真履行机关纪委工作职责,定期组织对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责任领导:邹兴跃;责任科室〈单位〉:人事教育科)
(四十五)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不断加强改进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工作。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深入贯彻市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实施意见》,把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责任领导:邹兴跃;责任科室〈单位〉:人事教育科)
(四十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做好干部育选管用工作,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发挥选人用人激励导向作用。完善和用好综合考核“指挥棒”,推动广大干部比学赶超、争先创优。从严监督管理,深化教育培训,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制度机制。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厚植干部人才根基,全方位培养用好人才,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建设政治过硬、素质优良、担当作为的新时代民政干部队伍。(责任领导:邹兴跃;责任科室〈单位〉:人事教育科)
(四十七)大力实施民政作风建设年行动。严格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的决策部署,大力整治“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文山会海、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坚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猛药去疴的决心、滴水穿石的韧劲,着力整治“消极应付”“慵懒散漫”“效率不高”等问题。坚决革除作风上的顽瘴痼疾,坚持风腐一体纠治,坚决防范由风及腐,以过硬作风保障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紧盯国家层面出台的文件,紧盯年度目标任务,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落实,不断提高特殊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主动把工作任务担起来,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立足岗位职责,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敢于直面问题,不掩盖问题,善于解决问题,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抓工作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必须实打实、硬碰硬。(责任领导:邹兴跃;责任科室〈单位〉:人事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