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按照各级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多形式开展学习。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专章论述,2022年,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5次,干部职工会学习11次,3个党支部集中学习各1次,累计参学人数达550余人次,实现对干部职工的全覆盖。组织全体在职在编干部通过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等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课程并开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二是多渠道强化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LED屏、宣传栏等方式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2022年,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投放学习画报16张、制作悬挂横幅1幅、制作宣传海报2幅,在局机关、市社会福利中心、市救助管理站等办公场所的LED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滚动宣传。三是结合工作抓贯彻。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年未发生暴力执法、运动式执法等情况,也未发生因执法引发负面舆论的情况。
(二)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班子分工中明确法治分管领导,确保法治工作有领导牵头抓;配齐配强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经积极对接争取,于2022年5月单独设立政策法规科,确保法治工作有机构抓落实。二是突出思想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2022年,党组中心组5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三是强化工作保障。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纳入述德述职述廉报告,将民政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内容,纳入年度民政工作要点,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适时听取和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022年党组会4次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召开1次务虚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推进情况。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首先是强化事前公开,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务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网站上主动公开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单等。其次是规范事中公示,要求本单位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必须佩带和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表明身份,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最后是规范事后公布,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个人隐私和某些涉密等不能公开的情况外,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和业务平台等及时向社会公布执法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参照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执行,现有执法记录仪3台、单反相机1台,基本保障执法记录需要。三是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科室(单位)针对业务执法领域作出行政处罚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事先提交政策法规科对拟作出的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2022年办结的9件行政处罚均按程序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四)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连年续聘辅晟律师事务所李春阳律师为市民政局法律顾问;2021年10月经贵州省司法厅审核批准,王发云、宋平2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的干部职工同志聘为市民政局公职律师(现宋平已被统筹聘用到市委宣传部)。工作中的规范性文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对外签署合同以及其他一些涉及法律法规的业务工作,认真征求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意见建议,切实提升行政决策水平。2022年,法律顾问协助完成5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性竞争审查,审查合同、协议15件,共出具14份法律意见书,为干部职工解答法律问题60余次;公职律师共出具5份法律意见书。
(五)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关于规范性文件在起草、审核、发布、备案等环节的要求。2022年,提请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的2个规范性文件、以部门名义印发的3个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规定程序制定,备案率、备案合格率和备案及时率均达100%。
(六)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一是强化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对全市民政系统普法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制定公布六盘水市民政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明确职责分工,推动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大公共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向群众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公众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宪法宣传周期间,牵头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全市村(社区)共开展宪法宣传700余场次,悬挂和播放宣传标语1000余条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民法典专题学习,对民法典涉及民政部门职责事项的15项、32条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梳理转发民法典涉及村(居)民委员会相关内容共54条下发基层;邀请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贵州济元律师事务所韩卓君律师为干部职工开展2次民法典专题讲座;利用“2·14”“3·14”“5·20”“七夕”等特殊婚姻登记节点,邀请各级新闻媒体参与民法典婚姻知识的宣传报道,在全市69个婚姻登记点设立宣传展板、告知书,特别是对离婚“冷静期”规定的告知,让前来办证的群众一目了然。三是大力开展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宣传。立足民政职责职能,聚焦中心工作开展普法宣传。聚焦“一老一小”政策宣传,积极在全市养老机构及养老服务经营场所开展养老服务政策宣传,开展宣传活动85场次,悬挂宣传标语91条;全市各级未成年人成员单位共开展走访慰问活动30余场次,走访慰问未成年人10000余人,开展“两法”“两条例”专题宣传活动6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册30000份。聚焦慈善社工政策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纪念日和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共发放《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近1000册。水城区以朵社工站“双龄学院”、红桥社工站“社区融入”活动等案例在贵州新闻联播播出和多彩贵州网刊发。四是积极参与年度重点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市法宣办和其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夏季社会治安问题防范治理、禁毒、安全生产、科普、生态环保、疫情防控等专项宣传活动。
(七)积极推动“两降一升”工作。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注重听取法律专业意见,严格依法决策。2022年,市民政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未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作为被告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严格按要求参加旁听庭审活动,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庭审视频。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市民政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成绩,但距上级要求和群众企盼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工作主动性有待加强。部分科室(单位)和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还不够强,认识还局限于仅为单纯的政策法规工作,没有统筹好自身业务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关系。二是执法和执法监督力量较为薄弱。限于干部职工队伍数量和人员结构等客观因素限制,目前市民政局持有有效执法证人数仅为3人,远不能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执法监督力量也较为薄弱。三是上下协同联动不够。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下开展,与省民政厅、各市(特区、区)民政局相较于其他业务工作沟通交流较少、协同不够,请示汇报和指导督促力度相对较弱。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市民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按照各级工作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学法、普法、执法等重点环节,找准载体、吃准精神,高质量推动民政法治工作。一是加大对普通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通过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或培训、干部职工学习会等方式加强法治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民政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进一步优化法治力量配备。扩充执法队伍力量,要求具有行政执法权的科室(单位)至少1人申领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科室人员全部申领执法监督证,为开展执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通过积极建议、努力争取增加人员编制或合理调配等手段,进一步充实民政法治工作队伍。三是加强协同联动。向上积极争取省民政厅的指导支持,横向加强与其他市直部门的沟通协作,向下强化对各市(特区、区)民政局的指导督促,努力推动法治工作规范化,构建良好工作格局和形成部门合力。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