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民政局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六盘水市民政局直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六盘水市民政局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六盘水市民政局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2024年12月4日
附件:
六盘水市民政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为深入推进六盘水市民政局直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水平,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要素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六盘水市民政局下属所有公共企事业单位。
(二)公开原则。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便民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及时、完整。
(三)公开方式。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本主管单位的网站(六盘水市民政局http://mzj.gzlps.gov.cn/)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新闻发布会、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便民手册、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辅助公开。
(四)公开时限。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二、公共企事业单位投诉监督机制
(一)投诉渠道。社会公众对民政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投诉监督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
1.六盘水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六盘水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8-8230293
办公地址:六盘水市钟山西路47号信息大厦十楼
邮政编码:553000
2.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六盘水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858-8229841
办公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中路7号
邮政编码:553000
(二)投诉受理。相关投诉受理单位对收到的投诉进行登记,详细记录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投诉内容、投诉时间等信息。自收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向投诉人说明理由。
(三)投诉处理。相关投诉受理单位需针对受理的投诉,应及时展开调查核实,根据实际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处理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处理决定应及时反馈给投诉人,反馈方式包括电话、邮件、书面回复等。
(四)监督检查。六盘水市民政局定期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处理投诉不及时、敷衍了事的部门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将投诉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清单
六盘水市民政局公共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等法律法规,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公开内容及时限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主动公开内容有。一是单位简介。包括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组织架构、人员情况、职能等。二是服务指南。各项服务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三是政策文件。及时发布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国家、地方政策法规,以及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等。四是投诉监督渠道。包含本单位投诉电话、办公通讯地址等基础信息。五是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应公开的信息。
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
本主管单位的网站:六盘水市民政局,网址:http://mzj.gzlps.gov.cn/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设置专门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按照信息公开清单的内容分类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便捷查询。网站应具备良好的用户体验,设置搜索功能、信息分类导航等,方便公众快速找到所需信息。同时,加强网站的安全防护,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