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六盘水市召开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了全市2023年上半年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情况及困难群众服务保障工作开展有关情况。
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持续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切实做好做实民政兜底保障工作。
高点定位 奋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决扛起民政兜底保障的政治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强化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和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贡献了民政力量。
紧盯兜底保障责任落实。聚焦底线保民生,始终兜牢保障底线。制定印发了《六盘水市民政局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实施方案》《全市民政系统助推乡村振兴“十大行动”实施方案》《六盘水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六盘水市2023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从强化兜底保障、关爱保护未成年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等方面明确了重点任务。
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一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更加有力。全市城市低保统一提高到762元/月,农村低保统一提高到6120元/年,较2022年分别提高8.08%、15.12%。临时救助解困纾难更加及时。对符合条件的临时救助对象,及时开展救助,2023年1—6月,共向困难群众655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661.54万元。今年以来,累计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138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08.6万元,有效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全面落实《六盘水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对特困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进行等级评定,开展照料访视服务,进一步兜牢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通过宣传引导、妥善救助、助力返乡等方式,全力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不断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保护。全力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2023年4月1日起,将全市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1800元/人·月和1300元/人·月,较2022年分别提高5.9%、8.3%。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补贴标准按照孤儿保障标准执行。全面实施“明天计划”项目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按照分期分批原则,列支48.51万元为全市615名社会散居孤儿开展体检。向134名孤儿发放高校孤儿助学金66.75万元。制定印发《六盘水市儿童福利领域“四必访四必查”工作方案》《六盘水市社会组织牵手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专项行动方案》,链接社会各方资源,持续加强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等特殊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
精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有效发挥遏制因残致贫返贫的作用。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数据比对。充分发挥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预警作用,持续对新增的防返贫监测对象、重病人员、高费用患者、重灾家庭、重残人员、失业人员等易返贫致贫风险人群实施动态监测预警,实现线上预警与线下核处高效衔接,动态将符合条件的预警人群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数据比对。充分发挥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预警作用,持续对新增的防返贫监测对象、重病人员、高费用患者、重灾家庭、重残人员、失业人员等易返贫致贫风险人群实施动态监测预警,实现线上预警与线下核处高效衔接,动态将符合条件的预警人群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高标谋划 以更实举措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下一步,将紧紧围绕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总体目标,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救助效益,扎实有效做好民政兜底保障工作,有效发挥民政兜底保障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严格落实分类施保、单人保、特殊刚性支出扣减等政策,实施低保扩围增效。深化“救急难”机制,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对急难型临时救助取消户籍地限制,持续提高对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临时救助力度。健全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规范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和使用。全面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让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更好保障。
持续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的保障标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统筹协调地方资金,严格资金管理,严把支出关口,确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到位。加大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依法依规使用。
充分依托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与防止返贫对象监测有效衔接,实现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的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收集部门间数据信息,持续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持续落实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监督管理水平,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兜底解忧暖民心”行动,进一步提高各地社会救助工作规范性。全面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机制,健全完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帮扶联系机制。大力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加强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建设。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基层干部敢于担当作为。
一审:孟谷
二审:彭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