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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民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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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锐意进取、积极作为、攻坚克难,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动新时代贵州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的成效,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调动全省民政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贵阳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等59个单位“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杨晋等145名同志“全省民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发挥先进模范作用,为贵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
全省民政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使命、开拓奋进、真抓实干,奋斗谱写新时代新征程贵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1.“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全省民政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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