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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暨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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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水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暨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区委党校一楼三会议室召开,会议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开到乡(镇、街道)。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未保委主任周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未保委主任黄波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在贵州视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照国务院、省、市会议精神,全面推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地落实,切实优化成长环境、保障合法权益,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取得更大实效。

会上,传达了5月28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第一次全体会议、5月31日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7月20日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暨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传达了区委陈石书记、区人民政府赵庆强区长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批示,区民政局、区公安局、区教育局、双水街道作了发言,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好的经验做法。

会议指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乡(镇、街道)、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的部署要求上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未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作用,深入村(社区)开展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的动态调查工作,及时更新社区闲散青少年、流动青少年和问题青少年管理档案,对本辖区重点青少年群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村(社区)是青少年日常生活活动的主要区域,各村(社区)有更为独特的工作优势,必须进一步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建立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对履职不力的单位,采取发出建议书、整改书等形式予以警示,要在继续完善对乡(镇、街道)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相关单位综治考核内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全面推动“中国凉都·康养水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区未保委副主任,区未保委委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双水街道有关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民政工作分管负责同志、社会事务办负责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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