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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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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9〕82号)精神,现将六盘水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全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安排部署情况。市民政局在2021年年初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制定《六盘水市民政局 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由专门科室(人事教育科)牵头,督促有行政执法事项的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严格按照工作计划逐步开展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总体执法情况。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主体、受委托的执法组织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条件。2021年度实施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由主要承担行政执法的科室社会组织管理科负责,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违法增设行政执法事项和超越法定权限行使行政执法权的问题。在行政许可方面,一是严格登记管理。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等,规范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严格履行收件、受理、审查、送达等程序。2021年全年,市一级办理行政许可事项45件;二是依法勘验审核。严格执行“权责清单”中行政许可标准,结合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切实做好组织名称、会员基础、法人资格、组织机构、专业资质及资金合法性的勘验和审核。在行政处罚方面,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依法启动行政撤销处罚工作,严格履行立案、调查、告知等处罚程序。对2020年度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8家全市性社会组织依法稳妥开展社会组织撤销处罚工作,并在六盘水市民政局官网上公布处罚结果。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一是按照省、市相关部门要求,根据《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到实处,做到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布;二是制定《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管理,规范行政执法和监督行为,积极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将亮证执法成为自觉行为,实行持证上岗、双人执法,亮证执法,促进依法行政。三是现有执法记录仪共3台,由主要承担行政执法的科室社会组织管理科管理使用,严格按照《贵州省民政系统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要求,每年对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办理完成的案卷的实体和程序合法,文书制作、资料归档均规范完整。

(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一是强化“一单两库”建设维护。及时更新执法人员库,因工作调离、执法证过期或处于不可抽取状态,及时按最新情况对执法人员库进行更新。对检查对象库实施动态管理,将注销、变更的抽查对象及时退出,新注册和漏录入的及时补录,确保抽查对象的精准性,现共录入检查对象161家。二是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市民政局严格按照省厅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根据既定的抽查计划,2021年共开展随机抽查2次,涉及抽查事项1项(对社会组织的随机抽查),按不低于检查对象总数5%的要求,全年共随机抽取市级注册的社会组织20家。检查结束后已将结果登记并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公示。同时,积极督促指导县级民政局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全年辖区内4家市(特区、区)民政局均已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开展率100%。

(五)优化审批服务情况。一是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计划调整取消有关行政权力事项,并及时报市政府法制部门备案;二是扎实推进“全省通办、一次办成”工作落地落实,重视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对照涉及民政通办事项,熟悉掌握通办事项办事指南中基本要素、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相关信息,推进办事指南的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三是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民政系统政务服务“一窗式”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政务服务“一窗式”改革的安排部署,对各县级民政局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动态调整“一窗通办”事项清单,及时对前台窗口人员进行培训,编制完善“一窗通办”事项答疑手册,签订“一窗式”事项委托书,确保全市民政系统政府服务“一窗式”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六)“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一是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部门法律法规学习,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公共法和部门法律法规当做学习内容;二是以“谁执法谁普法”和“谁服务谁普法”为原则,广泛宣传民政相关政策法规,加深了我局干部职工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和人事,提高了办事水平和服务能力,让更多的群众知晓了政策法规。三是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了《六盘水市民政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并上挂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使之可量化、可考核,有力保障普法各项职责任务全面落实。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主要存在执法队伍的专业性有待提高的问题。少数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较低,县级工作人员不稳定,对民政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理解不够透彻,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民政局将继续抓好执法人员法制培训,使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确保依法行政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引导干部职工主动学法、善于用法、自觉守法,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推动中央和省、市决策落实作为核心职责,提高决策部署执行力。对执法人员职责划分、机构设置、人员性质和配备提出明确要求;抓好岗位培训,提高执法业务技能,建立分系统、分层次培训制度,培训上突出专业性、层次上突出针对性。

二是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管机制,增强执法执行力。按既定的程序和规则来实施行政执法,进一步明确权限范围,强化责任,各司其职,做到权责一致。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岗前培训,注重定期教育,保证行政执法的专业性,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处罚标准化、执行操作有序化、执法检查经常化、执法监督制度化,用程序保障执法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有效的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于重大事项,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及时听取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建议。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民主决策制度,持续规范决策过程和程序。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向省厅汇报沟通;同时加强对县级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督促县级民政部门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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