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部门(本地区)2023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全市民政系统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95件,其中:行政许可274件,行政处罚21件、行政强制0件。六盘水市民政局办理行政执法案件44件,其中:行政许可40件,行政处罚4件、行政强制0件。
(二)盘州市民政局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2件(行政确认事项“婚姻登记”),经协商均已撤诉。其他区市民政局及六盘水市民政局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未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行政执法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研究制定《六盘水市民政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对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结合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要求,对2021年以来办结的65件行政许可、9件行政处罚案卷按最新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标准。另完成2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案卷的装订归档。
(二)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契机,在门户网开设行政执法栏目,做好市本级和指导各市(特区、区)民政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规范事中公示,要求本单位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必须佩带和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表明身份,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规范事后公布,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个人隐私和某些涉密等不能公开的情况外,及时通过门户网、省级业务平台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并规范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适用省民政厅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装备,现有执法记录仪3台、单反相机1台。三是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科室(单位)针对业务执法作出行政处罚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提交政策法规科对拟作出的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2023年办结的4件行政处罚案件均按程序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全年未发生暴力执法、运动式执法等情况,也未发生因执法引发负面舆论的情况。
(三)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多形式多渠道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全年实现对行政执法人员100%覆盖。一是线上自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并开展测试,参学率和及格率均达100%。二是线下齐学。通过每周干部职工政治学习例会、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行政执法相关知识,全年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干部职工学习(仅统计含法治学习次数)5次、15人次,参加1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三是重点人员重点学。5月,组织3名行政执法人员围绕“如何在行政执法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集中讨论1次;按照年初既定安排,组织具有行政执法权科室的7名在岗职工在贵州省行政执法培训系统完成学习和考试,正通过系统申领行政执法证。
(四)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专项行动1次、案卷评查1次。5月,制定印发《六盘水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围绕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职责履行、回应人民群众诉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过错追究等五个方面的19类问题逐项开展自查,全市民政系统在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方面、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方面、行政执法过错追责方面自查出问题9个,已全部整改完毕。7月,认真按照省民政厅和市司法局要求,组织相关科室对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办结的33件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评查出的案卷整理装订不规范、内容不完善等问题已督促相关业务科室整改完毕。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行政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对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还不够,个别区市民政局全年未作出行政处罚,不会执法、不敢执法、不愿执法的情况还一定程度存在。二是行政执法基础较为薄弱且不均衡。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业或受过系统专业培训的较少,相对缺乏专业知识和执法经验,执法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各市(特区、区)民政局因受限于编制均未设立专门法治工作机构,部分区市民政局无人持有效执法监督证。三是上下协同联动不够。各级行政执法工作绝大多数工作是在同级行政司法部门的统筹和指导下开展,相较于其他业务工作与上下级部门协同联动不够,沟通交流较少,请示汇报和指导督促力度相对较弱。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全市民政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学法、普法、执法等重点环节,找准载体、吃准精神,高质量推动民政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机制。继续细化相关配套制度机制,让民政执法有据可依;加大民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行政执法实地监督。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督促各市(特区、区)民政局承担执法监督职能科(股)室相关人员申领执法监督证,力争全市系统行政执法监督证覆盖率100%。三是加强上下协同联动。向上积极争取省民政厅的指导支持,横向加强与其他市直部门的沟通协作,向下强化对各市(特区、区)民政局的指导督促,努力推动法治工作规范化,构建良好工作格局和形成部门合力。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