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民发〔2014〕41号
市民政局开展“执法不严、执法不公”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老龄办,各县(特区、区)民政局,红桥新区社事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法发〔2014〕1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六盘水纪〔2014〕19号)精神,对市民政局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现结合我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省委十一届四次会议、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进一步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查摆民政部门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力度,促进民政事业发展,推进民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为实现本市民政事业确定的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专项整治,努力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事与民政工作相关的工作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有新的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全面排查具有执法权力的部门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查摆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无法定或不正当理由拒不履行职责等不作为问题。正确行驶职权,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不“踢皮球”,提高办事效率。
(二)坚决杜绝运动式执法、选择性执法或随意性执法等乱作为问题。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有效杜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
(三)坚决整治乱审批、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以及该告知不告知,该集体讨论不集体讨论、该公开不公开等违法违章办事问题。有效杜绝乱收费、乱审批、乱处罚等现象。
三、实施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4年5月4日至5月17日)。组织执法部门开展学习教育,透彻掌握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和要求,正确面对“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专项整治,制定事实细则,明确专项治理对象和目标,有的放矢、高效开展专项整治。
(二)排查问题阶段(2014年5月17日至6月6日)。按照本工作方案,找准、找实、找全本单位执法部门存在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认证梳理、分析研究,找出存在问题的主要根源和潜在原因,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三)整改落实总结阶段(2014年6月6日至7月16日)。针对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书、时间表、任务单,明确整改目的、措施和方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长效机制建设。总结专项整治取得的效果,达到的目的,形成工作报告,提交市委法制办。总结经验,发现不足,罗列存在的问题,整改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执法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力度。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厉查摆“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存在的问题。按照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问题查摆,积极参加市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让执法人员深刻认识到“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带来的危害,对社会和谐造成的不良影响,为民政事业发展带来的阻力,真正把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每一个死角都进行清理。杜绝一切“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行为。
(二)完善制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对民政执法部门规范管理,完善执法制度、法制培训、执法资格认定等,提高执法的规范性和程序化,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开展工作。坚决打击以法律漏洞谋利的行为,严厉打击不按法律规定执法的行为。
(三)加大监督,严防“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问题反弹。对每一个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跟踪,把整个执法过程进行备案,对执法始终进行监督,对每一个环节进行把关和对照,对整治过的问题,坚决杜绝复发反弹,让整治的效果持续、长久,让执法环境公平、公正、规范。
2014年4月30日
六盘水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