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民发〔2016〕64号
市民政局关于规范小区和楼房地名
标志设置更新的通知
各县(特区、区)民政局,钟山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按照10月11日市委第233次常委会议要求,根据《地名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地名标志设置,特制定如下地名标志设置标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小区和楼房地名标志设置和更新工作:
一、小区地名标志牌参考标准
(一)版面内容:地名标志上的汉字使用规范汉字书写;汉语拼音书写按照《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
(二)版面布局:上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地理实体的汉字名称,下部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地理实体名称的汉语拼音。(版面示例见图国家标准GB17733-2008附录B.13)
(三)尺寸规格:长为1000毫米,宽为600毫米,外沿宽度不大于25毫米。
(四)基板材质:一般使用不锈钢材料。
(五)版面颜色:蓝底白字。
二、楼房地名标志牌参考标准
(一)版面内容:地名标志上的汉字使用规范汉字书写;汉语拼音书写按照《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
(二)版面布局:左边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所在街区、村的汉字名称和汉语拼音,其中汉字名称标示在上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汉语拼音标示在下部五分之二的区域。右边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楼宇编号,编号用阿拉伯数字书写,高度不小于350mm。(版面示例见图国家标准GB17733-2008附录B.16)
(三)尺寸规格:尺寸规格为长900毫米×宽500毫米,外沿宽度不大于25毫米。
(四)基板材质:一般使用不锈钢材料。
(五)版面颜色:左边书写蓝底白字,右边书写白底红字。
地名标志版面内容、布局、颜色、尺寸规格等,严格按照《地名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制作。
三、完成更新地名标志时限
2017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地名标志更新工作。
2016年11月18日
六盘水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