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民政工作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
3.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工作和相关人员的伤残评定上报工作;拟定地方性优待抚恤规定;指导全市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待转运及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供站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提出救灾工作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组织核查、评估、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6.拟定全市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7.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隶属关系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
8.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9.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10.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和公墓管理、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等机构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市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10个科室,下属10个单位。科室包括局办公室、人事教育与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优抚安置科、救灾科、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六盘水市社救局、所属六盘水市勘界和界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六盘水市公墓管理中心、所属六盘水市民政减灾中心、所属六盘水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所属六盘水市慈善总会办公室、所属六盘水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所属六盘水市社会工作人才登记服务中心、所属六盘水市救助管理站和所属六盘水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单位决算。
二、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8,397.8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5,022.27万元,增长148.78%。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增加 。(二)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828.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15.96万元,占99.8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35万元,占0.16%。
(三)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03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7.83万元,占39.06%;项目支出2,462.16万元,占60.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8,288.58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5,285.64万元,增长176.02%。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增加。
(五)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0.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66%。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5.49万元,降低1.88%。主要原因是:减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培育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175.53万元,占91.79%;住房保障(类)支出92.5万元,占3.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2万元,占4.31%。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662.87万元,支出决算为2,370.0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殡葬救助和高龄津贴等市级配套资金未在决算体现。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1336.01万元,支出决算为1358.5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1.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当年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54.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会议费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未安排相关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当年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9.3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310.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国地名普查经费未纳入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当年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2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54.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村居换届选举任期由三年改为5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当年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39.2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5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不包含殡葬救助市级配套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27.42万元,支出决算为110.7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6.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纳入预算。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余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预算。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当年预算为185.76万元,支出决算为50.4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7.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不包含无工作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市级配套资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7.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纳入预算。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纳入预算。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当年预算为520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3.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不包含高龄津贴市级配套资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当年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救助。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79.5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97.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纳入预算。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当年预算为103.04万元,支出决算为93.5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0.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随军未就业家属补助减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92.94万元,支出决算为92.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公积金支出减少。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当年预算为19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53.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不包含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市级配套资金。
(六)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7.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6.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31.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71万元,支出决算为26.1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和接待费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6.13万元,比上年增加0.88万元,增长3.48%,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78万元,占91.01%,比上年增加1.94万元,增长8.9%,增加原因是每周督战脱贫攻坚工作;公务接待费支出2.35万元,占8.99%,比上年减少1.06万元,降低31.15%,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78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燃料费、保险费、过路费和停车费等。2019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2.35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5万元,主要是接待上级单位调研和县区汇报工作等。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1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5,817.22万元,本年支出1,602.2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602.22万元,主要是用于拨付县区幸福院补助资金和孤儿助学金等。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3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291.7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见“五、附件 《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51万元,比2018年增加3.56万元,增长2.78%,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及其他事业单位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指民间组织日常工作经费等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以及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和维护支出。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安置和教育培训等支出。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二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三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三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三十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反映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抗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物资采购资金。
(三十六)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五、附件
1、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