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73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7-07-07 14:30   字体:[]

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73号的答复


罗青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长期以来对我市特困供养机构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为办理好该《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您电话进行了沟通现就有关情况书面答复如下:

一、全市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民政部门多措并举,持续大力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构建了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幸福家园。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农村敬老院)72所,建成已投入使用70所,床位数5307张,集中供养3691人,集中供应率52.35%

    2014年,市政府出台了六盘水市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六盘水府办发〔201417号),明确了从2014年至2018年我市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农村敬老院)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该《意见》强调,通过新建、改扩建、环境提升、设施添置“四轮驱动”,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通过落实管理人员、开展法人登记、提高供养水平、加大入住力度、健全管理制度、发展院办经济“六措并举”,全面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将全市农村敬老院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做到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服务周到、保障良好,普遍达到星级敬老院标准。

今年34月份,我局牵头起草了《六盘水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特困人员认定、救助供养程序、救助供养内容、救助供养方式、救助供养标准、资金筹集管理和发放、保障制度衔接、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及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责任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该《办法》已于510日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后印发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我市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服务水平

二、具体建议答复

(一)关于建议第一条市相关部门加大对水城县农村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的支持力度,把十三五规划中2018年计划提升改造的龙场、顺场2所敬老院提前到2017年实施。

我市年度农村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是严格按照六盘水市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六盘水府办发〔201417号)明确的时间表及路线图,由积极性较高的乡镇提前一年向县级民政部门进行申报,通过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上报市民政局备案,后经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评审委员评审及市民政局党组会议同意,商市财政局下拨建设补助资金。建议中的“龙场、顺场”2所敬老院可以在2017年进行申报,2018年进行实施。

(二)关于第二条“建议市相关部门提高农村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提升改造和设施添置等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在现有基础上提高配套资金比例。”

2017年我市市级确定16所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设施添置任务(其中:改造提升10所、设施添置6所),市级投入490万元,县级按11比例配套建设资金

根据《六盘水市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六盘水府办发〔201417号)精神,通过与市财政局研究确定,从2014年开始,我市农村敬老院建设标准为改造提升项目市级承担40万元,县级按1:1配套;设施添置项目市级承担1020万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县级按1:1配套。市级承担建设资金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解决, 市级每年筹集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约为1000万元,每年投入了50%的市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农村敬老院项目建设,再提高配套资金比例不现实,因为还有城市福利院、农村幸福院等其他福利建设项目需要投入。

再次感谢对我市特困供养机构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对答复不满意或需要进一步说明的,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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