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73号的答复
罗青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特困供养机构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为办理好该《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您电话进行了沟通,现就有关情况书面答复如下:
一、全市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民政部门多措并举,持续大力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构建了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幸福家园。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农村敬老院)72所,建成已投入使用70所,床位数5307张,集中供养3691人,集中供应率52.35%。
2014年,市政府出台了《六盘水市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六盘水府办发〔2014〕17号),明确了从2014年至2018年我市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农村敬老院)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该《意见》强调,通过新建、改扩建、环境提升、设施添置“四轮驱动”,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通过落实管理人员、开展法人登记、提高供养水平、加大入住力度、健全管理制度、发展院办经济“六措并举”,全面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将全市农村敬老院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做到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服务周到、保障良好,普遍达到星级敬老院标准。
今年3、4月份,我局牵头起草了《六盘水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特困人员认定、救助供养程序、救助供养内容、救助供养方式、救助供养标准、资金筹集管理和发放、保障制度衔接、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及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责任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该《办法》已于5月10日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后印发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我市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服务水平。
二、具体建议答复
(一)关于建议第一条“市相关部门加大对水城县农村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的支持力度,把“十三五”规划中2018年计划提升改造的龙场、顺场2所敬老院提前到2017年实施。”
我市年度农村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是严格按照《六盘水市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六盘水府办发〔2014〕17号)明确的时间表及路线图,由积极性较高的乡镇提前一年向县级民政部门进行申报,通过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上报市民政局备案,后经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评审委员评审及市民政局党组会议同意,商市财政局下拨建设补助资金。建议中的“龙场、顺场”2所敬老院可以在2017年进行申报,2018年进行实施。
(二)关于第二条“建议市相关部门提高农村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提升改造和设施添置等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在现有基础上提高配套资金比例。”
2017年我市市级确定16所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设施添置任务(其中:改造提升10所、设施添置6所),市级投入490万元,县级按1:1比例配套建设资金。
根据《六盘水市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六盘水府办发〔2014〕17号)精神,通过与市财政局研究确定,从2014年开始,我市农村敬老院建设标准为改造提升项目市级承担40万元,县级按1:1配套;设施添置项目市级承担10—20万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县级按1:1配套。市级承担建设资金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解决, 市级每年筹集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约为1000万元,每年投入了50%的市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农村敬老院项目建设,再提高配套资金比例不现实,因为还有城市福利院、农村幸福院等其他福利建设项目需要投入。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特困供养机构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对答复不满意或需要进一步说明的,请与我们联系。
2017年6月5日
(联系人:陈忱;联系电话:826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