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8-02 11:23   字体:[]

李老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养老机构营运状况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养老体系的制度建设,有针对性做好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的顶层设计和规划,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六盘水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六盘水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等文件,明确了当前和今后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方向、目标和措施

二、2024年起,我们扩大了财政补贴范围,除特困供养对象外,城乡低保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其入住费用用低保金支付后不足的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足。今后,我局还会根据我市困难老年人实际和财力情况,不断调整财政补贴对象范围。

三、2023年起,我局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等级评定,对公建民营和民办养老机构实施一次性建设补贴和床位补贴,2023年发放补贴130.5万元;我市自十三五期间就积极探索设立养老护理人员入职补贴、技术等级奖励基金等,但鉴于当前我市市县两级的财力情况,暂不具备出台相关的补贴制度。下一步,我局会根据我市的财力状况,适时商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出台相应的补贴政策,鼓励更多人从事养老服务行业。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行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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