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兴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减少离婚纠纷案件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婚姻登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积极拓展婚姻服务
市民政局作为婚姻登记机关,历来高度重视婚姻家庭问题。近年来,我局以婚姻登记点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努力提升婚姻登记员队伍能力素质,累计投入200余万元完善婚姻登记点和救助管理站服务设施,进一步拓展婚姻咨询、家庭辅导、家暴受害者保护等公共服务。依托婚姻登记点、政务服务中心等平台建设4个离婚调解室,通过回忆感情经历、分析孩子伤害、调解家庭矛盾等方式努力为群众挽救婚姻48对。组织全市民政部门开通婚姻咨询电话和家暴救助5部,回复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加强与政法、司法、妇联等部门沟通协作,努力凝聚部门合力,指导基层开展家庭纠纷排查化解,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积极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力量深入开展家庭辅导,对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问题做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婚姻观念宣传
以普法宣传工作为契机,制定《六盘水市民政系统普法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市县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有关人员认真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利用农村集日、社区广场等群众较为集中的时机和场合,通过搭设帐篷、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对婚姻家庭的有关规定、婚姻家庭纠纷化解、正确的婚恋观等内容。修订完善《六盘水市婚俗礼仪公约》,并将宣读《婚俗礼仪公约》作为婚姻登记的必要环节。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婚姻宣传1500余场次,受众群众23万人,在潜移默化中让群众树立全新的婚育观念,树立科学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促进社会和谐的婚育新风;向结婚新人发放婚姻家庭宣传单1.27万份,积极倡导健康婚姻、和谐家庭。
三、强化婚姻法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是国家法律为婚姻登记机关制定的行政程序,是防止轻率离婚的重要举措。作为行政机关,民政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婚姻登记的法定职责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尽管当前婚姻登记还未实行全国通办,给群众办理离婚手续带来不便,但从当前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情况来看,“全国通办”将会是婚姻登记的趋势。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