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8-02 11:26   字体:[]

王仕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职业乞讨人员人员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救助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收容遣送制度的发展历程

收容遣送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51当时这一制度的对象是针对国民党散兵游勇、妓女、社会无业游民等人群的。20世纪60年代初,大量灾民进入城市,收容成为救济灾民的一项主要任务。80年代开始,流动人口剧增,出现大量逃避计划生育、乞讨为生、逃婚、逃学、逃债的人。1982年,国务院发布《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将乞讨者和其他露宿街头生活无着落的人列为收容遣送对象实行强制收容遣送199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城市遣送工作改革问题的意见》,将收容遣送的对象扩大到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不全的流动人员。2003年,孙志刚事件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由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抵触,2003622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381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现行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行“自愿救助、无偿救助”原则。

二、我市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情况

近来来,我市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坚持“自愿救助、无偿救助”原则,着眼救助广度、力度和温度三个方面,努力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救助体系。主动联合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建立横向到边救助联动机制,实现“110热线”与民政救助热线无缝对接,设立临时救助咨询点72个;市县乡三级民政救助管理机构建立纵向到底救助发现机制,设置工作群5个,设立24小时救助热线5部,建立了覆盖到村(社区)的救助管理联络员制度,设立村级联络员1145名。构建了以六盘水市救助管理站为中心,六枝、盘州、水城、钟山4个县级救助管理站为载体的救助管理新格局,投入资金170万元对市、县救助管理机构设备设施进行提质改造。充分利用开展“6.19救助开放日”活动,邀请公安、特邀监督员、社工组织、志愿组织等群体参加活动,发布宣传手册2余份,爱心救助卡7000余张,运用凉都民政讲堂,为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及乡镇临时救助点开展救助管理业务培训4次,检查督导13次,指导应急处置8次。成立了“凉都寻亲工作室”,积极与“宝贝回家”“今日头条”等公益志愿组织合作,发布寻亲信息100余条。与公安部门联手系统整理84名滞留流浪乞讨人员人像、指纹、DNA等信息,开展比对识别100余次。每年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系列活动,紧盯街面流浪乞讨治理不松懈,持续做好街道巡查工作,特别在极端天气期间,重点对火车站、偏辟公园、主要街道、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废弃房屋等地进行了地毯式巡查。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街面巡查1290余次,出动车辆920余台次,人员2100余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81人次,安全护送158人次,其中残疾人84人次、未成年人77人次。发放御寒衣物160余件、食物220余件。

三、出台职业乞讨人员管理办法面临的困境

职业乞讨人员对公共秩序、社会道德等方面带来一定困扰。但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法行政的角度出发,出台职业乞讨人员管理办法面临诸多障碍。一是身份认定渠道不畅。首先是国家和省级层面未有对职业乞讨人员的认定标准,且个人及家庭财产状况涉及个人隐私问题,以目前的工作制度难以核实清楚。从我局多年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的实际来看,多数以乞讨为生的人员为外地户籍,协调住建、交管部门、银行和当地村(居)委会核查其存款、住房和车辆等信息难度极大且行政成本极高。二是管理措施面临法律障碍。2003《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废止后,对流浪乞讨人员始终坚持“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无论是驱离、管制还是遣送等措施均与国家宪法相违背。

我局每年均向省级业务部门上报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的情况及现实困难,积极参与省和国家层面对流浪乞讨救助的工作调研。经了解,民政部正在推动修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措施,高位推动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我局将密切关注修订情况,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严格执行流浪乞讨救助政策,加大救助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树立劳动光荣的社会理念,着力从源头预防职业乞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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